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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恢复婚检”向左走向右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8:36 华商网-华商晨报

  新闻背景

  6月24日,修改后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审议通过,开始施行。《条例》明确规定:“黑龙江省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查验并留存男女双方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没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该《条例》的公布施行意味着,黑龙江省成为自2003年10月1日实行自愿婚检以来,我国第一个恢复强制婚检制度的省份。

  辽宁省的全国政协委员(医卫界)冯世良昨日表示,“应该赞成、支持黑龙江省恢复强制婚检的做法。”

  近日,继国家人口计划部门向某媒体表示对黑龙江省恢复强制婚检“持中立态度”。一时间,恢复强制婚检制度,成了媒体和读者关注的焦点。而这样下去,会不会再出现第二个、第三个强行恢复婚检的省份?

  其实,在新《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后,辽宁的形势就不容乐观,婚检率下降与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的异象让人担忧。

  今年“两会”期间,辽宁省的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关于“恢复强制婚检”相关问题的提案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重视,6月20日还专门得到了民政部的答复。

  不强制婚检

  新婚夫妇带病结婚,一些可传染的性疾病、先天性疾病遗传给下一代,全省缺陷儿在成倍增加惊人数字背后的可怕现象2002年———婚检率92.6%。2004年———婚检率2.1%。

  这是2005年1月28日,辽宁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等7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上公布的数据。

  新婚姻登记制度实施后,辽宁省的婚检率两年内下降了90个百分点,沈阳市某区的婚检率更从曾经的100%降到了0。

  可怕的数字背后是可怕的现象。

  全省缺陷儿在成倍增加。有关数据统计,2000年至2004年全省出生缺陷发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04年比2003年上升1.12%,比2000年上升2.02%。

  辽宁省妇联的一位负责人分析出生缺陷发生的原因:一是出生缺陷的诊断水平提高,引起监测结果上升;二是出生缺陷干预手段的缺失,导致出生缺陷发生增多。婚检这一干预的缺失,使对出生缺陷的干预失去了第一道屏障。

  据了解,长期以来,婚检作为降低出生缺陷、残疾儿童发生的一项重要手段,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九五”以来辽宁省婚检率一直呈上升趋势。

  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全省婚检开始呈现下降趋势,2004年一年全省共有50多万新婚青年男女没有接受婚前医学检查。

  一个数据是,新的《条例》出台之前,我省在进行婚前检查的人群中,检出有病率为7.9%,而新的《条例》实施后,我省的婚检率降到1%,这意味着将近有8%的新婚夫妇是带病结婚,一些可传染的性疾病、先天性疾病就有可能遗传给下一代。

  另一个事实是,沈阳市妇幼保健所2004年对3万名新生儿筛查统计显示,有13名婴儿患有严重的先天性遗传疾病。

  强制婚检

  2005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辽宁省的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有关“恢复强制婚检”的提案,得到国务院高度重视婚检提案引起国务院领导重视在2004年3月的全国“两会”期间,《条例》已经颁布半年,全国已经有不少医药卫生界人士呼吁“恢复强制婚检”。

  早在2005年3月,冯世良就将一份《关于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建议》带到了全国“两会”,他特别指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实现我国人口、环境、资源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我国人口基数大,出生缺陷发生率高,由此将带来的经济负担巨大。

  《建议》中提出,婚检工作是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一道关口,这一干预措施的缺失,无疑严重影响了出生人口质量。而出生缺陷决不仅仅是某个家庭的负担,还要由社会来负担。

  冯世良委员的意思是,在目前我国公民对婚前医学检查的认知、理解程度看,暂时是不适合实行“自愿婚检”的。不少结婚人群,把“自愿婚检”误认为是“取消了婚检”。可从优生优育的角度来看,婚检仍然是至关重要的。

  “事实上,从强制婚检到自愿婚检,有关部门的工作方式转变要有一个过程,当事人对婚检的认识也要有一个过程”。冯世良表示,应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婚检之路。

  早在6月20日,黑龙江省恢复强制婚检之前4天,民政部专门给辽宁省全国政协委员冯世良发来了《对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28号提案的答复》。

  《答复》表示,《条例》实施后,出现了结婚登记数大幅上升的情况,改变了全国结婚登记数量和结婚率从1996年至2002年连续7年持续下降的状况,从中看出群众对《条例》的拥护和认可。

  但是在结婚率大幅上升的同时,婚检率大幅度下降,这已经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乃至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此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同志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婚前医学检查有关问题。

  会议要求,由国务院法制办、民政部牵头,卫生部、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参加,成立联合调查组,查清婚检与出生缺陷的关系等问题,综合考虑预防出生人口缺陷、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

  2005年4月25日至5月11日,5个部门的同志组成国务院联合调查组,分赴北京、内蒙古、上海、浙江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婚前医学检查等问题调研。

  《答复》中还表示,目前婚检率相对登记率难以提高主要是人们婚检意识缺乏及对传统婚检的信任度较低。本报记者 经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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