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跨地域消费维权网越织越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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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09:13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徐瑞哲)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昨天公布,今年上半年,全市各消费维权机构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并加倍赔偿近12万元,相当于消费者平均每天少“亏”了6.7万元。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与上海通过“跨地域”和“进社区”构建消费维权网分不开。 目前京津沪渝四大直辖市的消费者组织已形成维权合力,继联名“上书”四大电信
苏浙沪异地消费日益频繁,消费纠纷也日渐增多,为此,三地消保部门经过半年多准备,签订了“铁三角”协议:消费者如在两省一市任何一地消费商品或服务,返程后发现权益受损,可直接向住所地消保机构投诉,再不必跑到经营者所在地或消费发生地。3个工作日内,异地投诉将通过信息交换平台被签转至当地相关机构。同样,上海与香港、澳门之间消费投诉的移转速度,也由过去的60天缩至目前的15天左右。 内外并举,上海消费维权资源也更加频繁多样地走向社区。日前,一份名为《新消费》的公益读物正以每期2万份的速度向各区居民普及,它集纳了市消保委定期发布的“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和“商品比较试验”等实用消费指导。 目前,遍布各行各业的区县消保委“联网单位”已达107家,极大地方便了消费者投诉。这些单位中,不乏许多“上海市服务诚信先进单位”,家具、装饰装修、超市、物业等行业的“诚信单位”已发展成为消费维权组织的“同盟者”,共进社区推行社会承诺和监督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