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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制订农民工劳动合同书 用工不签合同罚两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0:00 温州新闻网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维护农民工的权益,我省首次为农民工“量身定制”了《农民工劳动合同书》,对农民工的工资报酬、保险福利、劳动条件、违约责任等等做出了强制性标准,而且更加方便农民工签订。

  据悉,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许多农民工在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工伤保险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投诉时不能提供合法的凭据。而许多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
,不知道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还有的农民工看不懂复杂的合同文书。

  我省制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书》共有11条内容,对工作时间、工资支付、加班报酬、保险福利、违约责任等做出了强制性标准。合同书最大的亮点就是用人单位每周至少需保证农民工和进城务工人员休息一天;在国家法定节日期间,还应按国家规定安排农民工休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规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此外,合同书首次将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放进合同中,而且,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用人单位与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2000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李红)(来源: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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