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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想自由 婚检要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0:22 东方今报

  21日上午,郑州市纬五路河南省卫生厅办公楼10层,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副处长孙韬的桌上,放了一叠刚刚整理好的统计资料。从强制到自愿,以2003年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为界,全省婚检率变化极为明显,“2002年10月至2003年10月1日全省婚检率48%,2003年10月至2004年9月底全省婚检率骤然降到3%。”

  全省3%的婚检率,这其中包括一直严格执行强制婚检的军婚和涉外婚姻,孙韬觉得有
些无奈。这意味着每100对夫妇中有97对,是在花了9元的工本费后,轻松地拿到了结婚证。婚检制度的变迁,让一直在医疗一线工作的周世媛主任显得不安。

  周世媛在河南省计划生育科研院优生遗传研究室工作,和往常一样,昨天,她办公室外又有不少新婚夫妇在等候,他们都是些有缺陷的新生儿的家长。“好多状况本来都是可以避免的。”几乎每天20多例的遗传基因缺陷病例,让她很是惋惜。按她的说法,2003年之前“新生儿缺陷情况要好得多”。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没有了强制婚检的压力,婚前检查渐被忽视,一组数据或许可显示问题的严重性。

  郑州市二七区妇幼保健所的数据表明,2002年共有2040对新人做了婚检,其中427人被检出疾病,其中传染病73人,遗传性疾病9人,生殖系统疾病201人,内科系统疾病129人。强制婚检取消后,2003年10月底至11月底一个月的时间里,只有两对新人来做婚检,而当月二七区领取结婚证的新人有658对。另据郑州市卫生局统计结果显示,自2003年自愿婚检制度实行后,郑州市婚检率急剧下降。2004年全市婚检人数为793人,婚检率仅有0.97%,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新生儿出生缺陷上升了30%。急剧下降的婚检率已引起各地相关部门的重视,为避免新生儿缺陷的上升,全国十多个城市实施免费婚检,相关费用全部由婚检实施单位承担。但政府的投入并未使婚检率因此上升。“对于城市人群,不进行婚检并非全是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孙韬说,一直以来婚检意识的淡薄,是造成现在局面的主要原因。宣传的不到位,直接导致了婚检的被淡忘。21日上午,记者在河南省人民医院等医院了解到,取消强制婚检后,各综合医院对婚检越发不太看重。一些医院已取消婚检科,进行婚检的夫妇,只能按所检查的项目,到不同科室挂号体检。周世媛主任说,医疗机构对婚检的不重视,并非是因取消强制婚检引起,而是由来已久。她说,很少见医院把婚检科作为重点科室,“婚检科地位甚至还不如防疫科重要。”周世媛主任坦言,其实在实施强制婚检的时期内,新生儿缺陷的状况也时有发生,这与婚检机构把关不严有关,“婚检流于形式。”此提法在网友针对黑龙江实施强制婚检的评论中,也有体现。“我一包糖就搞定了婚检医生。”一网友说。可以说,婚检的流于形式,也导致了人们对婚检的不信任。在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妇幼保健院等相关单位,黑龙江省的做法得到了受访者的一致认可。网上针对黑龙江做法的讨论中,观点大致集中在“婚检有必要”和“强制不可取”两个方面。“我是坚决反对‘强制婚检’的。”长期的工作经历,让周世媛感到强制的实施,必然会带来婚检者的逆反心理。同时,强制下的检查,也容易让婚检机构产生怠惰情绪和滋生腐败。

  21日下午,在郑州市二七区妇幼保健所,所长井燕说:“婚检在保证夫妻双方健康,提高人口质量上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黑龙江祭起“强制”的大旗,她觉得有些不现实,她认为,在河南恢复强制婚检难度较大,现在能做的就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认识到婚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而河南省卫生厅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副处长孙韬告诉

  记者,河南省相关部门正在修订法案,“我们也准备在部分地区实施‘强制’。”

  孙韬说,河南省婚检的强制实施,前提是检查费用由地方财政支出。如艾滋病高发区、地域性传染病高发区等,将会进行强制婚检。但出于财政支出方面的考虑,一段时期内仍无法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21日下午,在郑州市紫荆山公园,准备结婚的赵女士说,单位里本来请假就难,婚假还短得可怜,实在不舍得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婚检上。再说,两人每天都为筹备婚事忙得人仰马翻,“眼看就要举行婚礼了,哪里还能腾出一整天时间去做这个可有可无的婚检?”

  刚刚大学毕业的李先生说,他跟女朋友是大学同学,恋爱4年,同居一年多,彼此对对方的情况都非常熟悉了。“我们都是初恋,相处得也很好,觉得做婚检没必要。要是有什么病,我们早就互相传染了!”他十分自信地说。在政府部门上班的王先生说,自己和女朋友的单位每年都组织职工体检,一年体检两次有点没必要,况且X光检查之类的放射线检查,做多了对身体也不好,所以有单位的免费体检,不会再去选择医院的婚检。省卫生厅一位工作人员说,在农村很多人都是举行完婚礼仪式就算结婚了,等到给孩子上户口的时候才补办结婚证,那时候把婚检干脆就省了。

  “结婚是因为我爱老婆,跟生孩子没有必然联系。为了优生而做婚检有点可笑,我又不是为了生孩子才找老婆的!等到想生孩子的时候做一下必要的检查,在怀孕期间做好保健检查,不也一样吗?真想不通,为啥大家都得统一做婚检?”在某酒吧做调酒师的小李潇洒地说。

  在接受采访的市民中,持反对强制婚检的市民占了多数,只有少数市民表示,就是不强制婚检,自己也会主动进行婚前检查。

  在某建筑工地打工的民工小秦担心更多的则是婚检的费用,“100多块钱是我几天的收入。我天天干那么重的活,身体肯定没问题,婚检就省了。”但他犹豫地说,“将来可能给媳妇做婚检,万一她不能生孩子,就坏事了。”郑州市民李女士说,结婚一辈子就那么一次,一定要认真对待,100多块钱也不贵,没事更好,有事早想办法,省得担心生个有先天性缺陷的孩子。”

  “我和男朋友小新‘牛郎织女’,一年就见一两次面。结婚前肯定要婚检,起码保证大家的清白和安全。”从事文字工作的张小姐如是说,这样的想法,她不会告诉男朋友,就想在结婚的时候给自己个安全感。在某省级医院工作的刘先生说,他会选择做婚检,“我希望孩子比我聪明,再说,退一万步讲,毕竟预防比应对麻烦省事得多”。

  家住省供销社小区的梁先生说,要是不婚检,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女方把传染病传染给自己,那就太恐怖了。已经结婚7年,并有一个4岁儿子的王女士说,当初就是通过婚检,医生发现她子宫发育不良,从婚检后她就一直吃药,两年后她终于有了孩子,“要不是婚检,我还说不定什么时候才能有孩子呢!”《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明确规定:“黑龙江省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制度”,“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查验并留存男女双方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没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十二条: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婚姻登记条例》变化:旧《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在实行婚检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检查证明。新《婚姻登记条例》没有要求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交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1年4月28日通过的《婚姻法》增设了“无效婚姻”的内容,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自始无效。”01

  作者:今报记者 苏良 张林 丁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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