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白拣”一头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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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0:24 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沈阳7月21日电(陈光明任宪东)辽宁丹东东港市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一起集体贪污案:东港市一动植物检疫部门专门从事肉猪检疫的小组,每天从被检疫的猪身上多割一公斤多的猪肉,然后再批发给肉贩子。这些检疫人员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平均每天都能多割100多公斤的猪肉批发出去,所得收入集体私分,相当于每天“白拣”一头猪。 2001年1月份,为了加强对上市肉猪的检疫工作,东港市专门从事肉猪检疫的部门派张某
按有关规定,检疫人员可以在每头送检的猪身上割取200克肉进行检疫,检疫后没有问题的猪肉可以对外销售。这个检疫部门内部规定,检疫完剩下的猪肉销售所得,可以作为检疫人员的加班补助费。“毛脖出来了,张某和其他9名检疫人员串通好了以后,就把取样用的特制割肉刀磨得飞快,一头猪200克的样品肉一下子就涨到了1公斤。 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这些检疫人员到底多割了多少肉、分了多少钱,谁也说不清楚,反正几乎天天卖肉分钱。一检疫人员对法官说,他自己能记住的大概是:从2003年到2004年的一年多时间里,就分得“补助”三四万元钱。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代表国家行使权力时,已得到国家支付的工资,以检疫样品卖钱充当加班补助不合乎情理。这些检疫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多割样品肉卖钱私分,已不是一般的中饱私囊,而是涉嫌贪污。鉴于这些检疫人员认罪态度好,又及时退还了赃款,东港市法院最近宣判这10人有罪,免予刑事处罚。 网络编辑:李亚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