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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交警强收车辆“护送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0:27 海峡都市报

  N据新华社电

  3辆从山东启程向北京运送紧急防汛物资的车辆,在进入高速公路天津路段时,竟被当地交警扣车5天,在向天津市交通局交了9000元的“护送费”后,由警车“强行护送”出天津。

  手续齐全遭遇查扣

  6月16日,济南长途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六分公司司机王兆平等3人,驾驶3辆长途运输车,将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永定河工程所需防汛物资运往工地,车上所载物资超宽,但由于办理了相关手续,车辆在山东及河北境内得到当地交警人员的顺利放行。

  司机王兆平、李西皋对记者说,6月16日18时50分,车辆刚驶过河北与天津交界处的高速收费口,2名天津高速一大队的交警以车辆超宽为由进行例行检查。司机给交警出示了相关手续,并一再强调是紧急防汛物资,但交警不予理睬,3辆运输车被扣5天后,停车场出具的900元看车费是没有加盖任何公章的“白条”。

  三辆车收了9000元

  第二天一大早,天津市交通局一名工作人员说:“既然是防汛物资就不用罚了,但每辆车要交1.3万元的护送费。”虽然相关人员出示了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开具的信函,但天津市交通局的工作人员仍坚持要交“护送费”。经过讨价,每辆车的“护送费”由最初的1.3万元降为3000元,3辆车共交了9000元。可是,由这个治理超载超限办公室出具的发票却是一张盖有“天津市正通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财务章的“服务行业专用发票”,项目是“大件物资护送服务费”。

  “护送费”实是劳务费

  王兆平、李西皋说,当他们将这张发票出示给天津市高速一大队的交警后,交警啥也没说,出动了2辆警车一直将他们护送出天津。

  天津市交通局治理超载超限办公室主任邢振亮解释说,根据新交通法有关公路治理超载超限的有关规定,对于超宽车辆应给予3万元以下罚款,但由于有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的来函,交通局免予行政罚款,只收取部分“护送费”。

  对于“护送费”,邢振亮说,天津市成立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后,5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入大厅办理,但在交通局的实际操作中,由于涉及部分车辆的超载超限问题,需要交警护送,而这项向货主收取的费用是“劳务费”,不属行政收费,政府无权收取,只能交由企业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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