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危机干预试点将在福建省各市展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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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0:29 东南早报 | |||||||||
本报讯 省政府办公厅昨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设区市要确定一所精神卫生机构或指定综合性医院成立本地区精神卫生危机干预中心(科、站),设立并公布电话号码,为处于心理危机状态求助人员提供危机干预服务。 有条件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可开通心理咨询热线,缓解求询者心理压力,开展危机干预试点工作。这项工作包括:维护有精神疾病和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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