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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管理规定规范购买和运输剧毒化学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0:3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7月22日消息(记者胡啸)《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目前,江西省制定出台了相关的管理规定。

  按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和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必须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经常需要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的,持销售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剧毒化学品资质证明复印件,向购买单位
所在地设区市的市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后,将盖有公安机关印章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成册发给购买或者使用单位保管、填写。对临时需要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的,持销售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剧毒化学品资质证明复印件,向购买单位所在地设区市的市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同时,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时也必须取得通行证才能进行。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任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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