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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禁止10大类食品在全省范围内销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1:0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7月22日消息(记者胡啸) 江西省工商局7月21日下发“封杀令”,禁止10大类食品在全省范围内销售。

  这10大类食品分别是,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原产国国名、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一律不得销售;使用放射源进行灭菌消毒的食品;转基因食品等特殊食品的外包装上要在显著位置清晰标示“身份”;未标明食品名称、
配料清单、配料定量信息、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品质)等级的;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体;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不合格;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标准的,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食品标准,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任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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