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奖六类高级人才 奖励总额不超过三十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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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2:28 桂龙新闻网 | |||||||||
今后,在北京工作的6类高级人才,将可获得专项资金奖励,用来在本市购买商品房一套、汽车一辆,或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参加专业领域培训。这是北京市人事局和财政局日前制定的《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中的奖励措施。符合《规定》要求的人才,每年可申报一次奖励,奖励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6类高级人才可申请奖励:一是被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注册
为此,北京市设立市高级人才奖励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部门专项拨付。符合要求的人员,由税务部门对其上一年度所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额进行确认后,可通过其所在单位分别向北京市商务局、市科委、市工业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申请高级人才奖励,经受理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北京市人事局核准,由北京市财政局核定兑现。 来源: 人民网 责编:见习编辑王香菊 作者:王建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