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弟介绍同性恋卖淫(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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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3:24 东北新闻网 | |||||||||||||||||
2005年3月初的一天,江苏省通州市同性恋者王彬(化名),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暂住上海的同性恋者陈某。次日,陈某来到南通开发区一家私人旅馆与王彬发生了性关系,王彬给了陈某600元人民币。 陈某回到上海后,王彬发短信让他帮着再找个同性恋伙伴提供性服务。正巧,表弟张某来借钱,陈某告诉他:“你去陪个男的,他会给你钱。”张某表示同意。张某问陈某:“如果对方事后不给钱怎么办?”陈某告诉他:“那你就拿安眠药把他迷倒,然后把他东西拿走。” 3月14日晚7时许,陈某与张某来到了通州市金沙镇,并进入王彬在一家大酒店开的房间。随后,张某和陈某分别与王彬发生了性关系。事后,陈某趁王彬不备,将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粉倒进了王彬喝的可乐里。约十分钟后,王彬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陈某与张某迅速将王彬包里的两只诺基亚手机及700元现金拿走,然后直奔长途汽车站准备逃走,却没想两人因形迹可疑,被通州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夜巡民警当场抓获。 7月18日,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以介绍卖淫罪、抢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千元;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千元。(新浪-现代快报)[编辑: 赵锶](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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