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所得税减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4:44 新华网 | |||||||||
新华网江西频道7月22日电(记者林艳兴) 南昌市国税局最近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下岗再就业的措施,规定新办服务型企业和商业零售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年内减征企业所得税。 南昌市国税局的这些措施还包括:现有服务型企业和商业零售企业新增加的岗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