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负命案再来昆明 体内藏毒武汉被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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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5:12 云网 | |||||||||
关上银行抢劫杀人案真凶最终浮出水面,“得益”于去年5月武汉警方破获的一起贩毒案 去年5月,武汉市江汉区公安分局缉毒大队接一匿名电话称,一男子可能涉嫌贩毒。随后,江汉警方在武昌火车站前发现嫌疑人上了一辆红色富康车。当车行至汉阳大道动物园路上时,警方将车拦住,将两名犯罪嫌疑人及司机带回审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叫李宗波和江
李宗波供述了其运输毒品的事实:当年5月初,李宗波在缅甸老街受雇“背”毒品到武汉市,约定酬金为13500元。5月6日,李宗波在缅甸老街吞服用塑料、乳胶包裹的毒品海洛因45枚后入境至云南。5月7日,他乘长途汽车到昆明,同日乘坐昆明至武昌的列车,暗中护送李宗波的江成虎(另案处理)也随同上车。5月8日16时,李宗波及江成虎到达武昌火车站后,由江成虎联系李宗波,并将其带至武昌嘉叶宾馆门前乘坐事先租定的出租车。李宗波先后于5月8日晚11时及5月9日上午9时,分别从体内排出毒品海洛因45枚,净重307.55克。 据李宗波去年5月8日的供述,当年4月份,他已身无分文,就找到一个叫“王斌”的人帮忙找一份送毒品的活儿。 随后,李宗波运输毒品案被移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武汉中院审理认为,李宗波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以体内携带的方式,从云南运至武汉市,且运输毒品数量大,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罪名准确。去年10月9日,武汉中院对李宗波作出判决,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后,李宗波提出上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审理终结决定。李宗波服刑过程中,今年6月,湖北省警方对他进行调查时发现,他的犯罪记录特征,与昆明市两年前发生的银行劫案中的嫌疑人一致。接到武汉方面的通报后,昆明警方立即派出专案民警赶往武汉。一个身负命案的嫌疑人,去年被抓获时竟然是因为一个在当地根本没有引起丝毫反应的运输毒品案。(赵梅圭吴治平)责任编辑:唐唐(来源: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