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政府采购实施“廉政准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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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5:59 扬子晚报 | |||||||||
盐城电近日,阜宁县政府采购市场正式实施“廉政准入”制度,凡有过行贿受贿、欺诈等违法犯罪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一律不准进入政府采购范围。 根据“廉政准入”制度规定,政府采购招标之前,县政府应将“采购市场廉政准入告知书”告知所有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参加投标、竞价过程中必须同步提交“廉政承诺书”。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参加采购活动的政府人员行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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