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门槛拟降 处罚力度将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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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6:15 深圳晚报 | |||||||||
5000元费用过高养犬户不积极办证 养犬门槛拟降 处罚力度将增 修改后的《深圳经济特区限制养犬规定》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本报记者康剑波丁荡新报道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了解到,已列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的修改项目《深圳经济特区限制养犬规定》,将降低养犬收费标准,提高处罚额度,并成立犬类管理协会等。 《深圳经济特区限制养犬规定》1995年施行。根据规定,首次办理养犬证费用要5000元,满一年后年审费2000元;未取得《养犬许可证》擅自饲养犬只的,由市、区城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或公安机关按每只犬7000元至1万元罚款处理,并没收犬只。由于办理养犬证费用居高不下,养犬户办证的积极性不高。 《深圳经济特区限制养犬规定》自施行以来,对加强犬类管理,维护社会公德和市容环境卫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发现该规定存在一些问题,如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犬只伤人扰民等。为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有必要对该规定进行修改。此次修改主要内容包括:改变高额收费限制养犬的状况,加强对养犬的管理,重点处罚违法养犬,降低收费标准,提高处罚额度;管理重心下移,将养犬登记和年检下放;树立服务观念,增加服务项目,成立犬类管理协会等。 作者:康剑波丁荡新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