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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中城市周边耕地转宅基地审批暂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6:27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昨天召开的全省节约集约用地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副省长许德立指出,省政府决定从现在起,珠江三角洲地区及其他地区大中城市周边原则上暂停三年批准占用耕地作为宅基地,其他地区严格控制占用耕地作为宅基地。

  部分地区陷入无地用困境

  据2004年土地变更调查统计,全省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55亩,不及全国人均水平的一半,也远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划定的0.8亩的警戒线。1997年以来的8年间,全省平均每年新增建设用地高达50万亩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同期我省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就要消耗土地5.09万亩;全省不少地方已面临有项目、无地可用的严重困境。与此同时,乱占滥用耕地、闲置浪费和低效利用土地的问题仍较严重,“空心村”、“城中村”的现象较为普遍,我省粗放型的土地利用方式尚未根本转变。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的增加,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建设用地飚升,供地缺口加大,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与供给间的矛盾日益加剧。因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迫在眉睫。

  “形象工程”用地一律不批

  许德立说,节约和集约用地首先要严格管理,控制土地供应。从三个环节着手:一是严格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凡是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没有依法通过建设用地预审的,未依法及时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禁止性项目、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项目、别墅项目、高尔夫项目,一律不得报批用地。二是建章立制,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为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省政府将下发《广东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对我省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建筑系数、用途和范围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各地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三是以“集中”促“集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原则和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总要求,各地工业项目用地应当集中安排在工业园区内,以“集中”促“集约”,杜绝“规划跟着项目走,土地任由投资者圈占”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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