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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故事:暑期犯罪的少男少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7:00 法律与生活

  特约记者 刘清龙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的调查显示,16.2%的未成年犯在暑期因家长的失控,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在2005年暑假拉开序幕之际,记者走进了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就暑假期间未成年
人的违法犯罪问题,进行了 一番调查采访。通过管教和当事人的叙述,记录下了一个个故事和问题症结。

  故事1:16岁女孩伸出“毒”手

  未管所里,大都关着“半大小子”,女生小蔷是个例外。

  小蔷刚出生,父母就因她是女孩,把她送给了别人。后来发生的一切都与此有关。

  2000年6月的一天,15岁的小蔷家里,忽然来了一位特殊客人——寻亲而来的小蔷姐姐。从此,小蔷与家人的 矛盾不断升级。小蔷跟着姐姐回了一趟父母家,养父母开始担心小蔷弃他们而去,自此,话里话外试探小蔷的真实想法,高兴 时就对小蔷说:“我们把你抚养大不容易,真的舍不得让你离开。”每当小蔷有过错时,他们则说:“你想把我们气死呀!不 想跟我们过就明说,也不能这样吧!”

  小蔷从心里恨透了亲生父母的抛弃,她本来没有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的想法,但养父母的话深深地刺伤了小蔷,本来性 格就内向的她,变得与养父母更是没什么话说了。因此,每天放学后,她不愿回家,而是与同学出去玩,甚至交上了男朋友。 到犯罪时,一共交了多少个男朋友,她自己也记不清楚了。最短的只有两三天,长的也就三个月。

  2000年冬天,小蔷为逃避养父母的唠叨,离家出走了,到男朋友家一住就是三天。回来后,养父母误认为她回亲 生父母家了,让小蔷“滚”回自己的家去,委屈的小蔷为证明自己的冤枉,割碗自杀了,后经抢救才脱离了危险。小蔷说:养 父母是我的依靠,他们提出不要我了,我的心里无法承受,自己太悲惨了,刚出生就被父母送人,还未满18岁就没人管了, 世上还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呢?

  2001年暑假,年仅16岁小蔷来到一家餐馆里打工,以逃避与养父母的矛盾。此前,在职业介绍所找工作时,她 认识了小东,很快与他谈起了恋爱。不久,小东以男朋友的身份,来到小蔷家,小蔷的养父母根本不接纳他。这年8月的一天 ,小东想跟小蔷谈谈,当他得知小蔷家人不准许他们再见面时,为达到见面的目的,小东指使小蔷在饭菜里放点农药。小蔷听 信了小东的话,在中午做饭时往菜里偷偷地撒了农药。结果,奶奶中毒身亡,小蔷因想尝尝味道,被送往医院抢救,昏迷两天 后才脱离了危险。最终,小蔷因故事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像小蔷这样无法与父母沟通和交流的孩子,在未管所里远不止她一人。一项调查显示:犯罪前 86.9%的未成年犯喜欢与同学和朋友聊天,仅有6%的人能与父亲、7.1%的人能与母亲经常聊天;73.5%的人犯 罪前,感到与父母无法交流和沟通,78.3%的人谈过恋爱,以寻求心理交流的对象,有的甚至发生过性关系;16.2% 的人因对父母的叛逆而离家出走。换句话说,由于家长对这些失足孩子缺乏沟通和交流,对孩子的思想和行为不了解,使孩子 看似在良好的教育中成长,实际上早已经脱离正确的轨迹,产生像小蔷一样的叛逆心理,到社会寻求沟通交流的对象,甚至离 家出走——遇有适合犯罪滋生的土壤时,便走向犯罪道路。

  针对这个问题,未管所副所长金花告诉记者:现在的孩子大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里缺少思想和心灵交流的对象。如果 家长忽视孩子青春期的正常心理反应,最大的可能就是造成教育的失败和孩子强烈的逆反心理,甚至养成叛逆性格。所以,家 长一定要放下架子,真诚地与孩子交朋友,经常与他们沟通和交流,全面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把握孩子成长的正确方向。

  要想让孩子向自己吐露心声,父母就得永远和他平等地交朋友。特别是在寒暑假期间,为避免对孩子的失控,家长更 要多留意孩子的交往和举动,不妨每天各自聊一聊所做的事情及收获,有时间多陪孩子做一些健康有益的、他又愿意做的事情 ,以增加孩子对父母的情感,使孩子安全度过假期。

  故事2:向花季少女举起“刀”

  记者面前的小鹏,是个沉默寡言的男孩。

  他出生在一个残疾人家庭,母亲长期卧床,生活无法自理;父亲患有小儿麻痹后遗症。小鹏在父母的吵闹声中长大, 逐渐养成了沉默寡言的性格。

  他的故事,令人心痛。

  因为自己的出生,小鹏形成性格孤僻、心理自卑、精神苦闷、情绪萎靡的畸形人格。

  上中学后,小鹏与小马结成好友。小马父母本来非常同情小鹏的不幸,但在小马结交了一帮社会朋友,经常旷课、逃 学、打架,学习成绩急剧下降后,小马的父母把责任推给了小鹏。

  从此,小鹏每次来到小马的家里玩,小马的妹妹小琦都破口大骂他是残疾儿等不堪入耳的话,每遭一次辱骂,小鹏都 愤怒地盯着小琦,恨不得将她撕碎,但每当此时小马便将小鹏拉走,并对他说:“我妹妹还小,不懂事,你不要理她。”

  这样的场面不知有过多少次。在半年多时间里,小鹏默默承受着小琦对他心理上的刺激,但他那本来就不健康的心理 状态,变得彻底扭曲了。

  2002年暑假的一天中午,整天一个人呆在家里烦闷不堪的小鹏,想找小马玩会儿。他独自一人踏进小马家门时, 正赶上小马和父母外出,只有小琦一个人呆在家里。面对小鹏的到来,小琦表现出极大的不欢迎,又骂不绝口。此时,完全失 去理智的小鹏,终于找到了报复小琦的机会,奔进厨房举起了罪恶的屠刀。

  正在服刑改造的小鹏说,如果自己的父母不没完没了地吵闹,身残志坚,能够给自己一个温馨的家,自己也许不会走 向犯罪;如果自己当初没有那么强烈的自卑心,也许不会形成畸形的心理和性格;如果小琦能够善待别人,多一些包容和宽恕 ,也许自己就不会对她产生那么多的仇恨;如果不是假期就她一个人在家,没有下手的机会,我也没有机会向她举起罪恶的屠 刀。

  金花副所长说:失足的孩子或多或少地都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一旦遇有适当的时机,他们无法克制自己的情绪,就 可能发生问题,甚至犯罪。所以,作为家长要培养孩子健康的人格和心理,一定要善于建立和谐的家庭关系,给孩子一个温馨 的成长环境,使他们逐渐养成自尊、自爱、自强、自重和宽容的良好性格,才有可能在孩子失控的情况下,不至于出现问题。

  故事3:色情面前的小学生

  “色情”读物和光盘对孩子的影响有多大,从男孩小夏身上可见一斑。

  早在读小学六年级时,小夏就接触到了这两个字。

  一天放学后,小夏来到所在小学门口的集市上闲逛。走到一个倒卖光盘的小摊前,他不由自主地停住了脚步,想看一 看是否有自己喜爱的故事片。正当他毫无兴致准备离开时,贪财的摊主从包里拿出几张淫秽光盘。看着不堪入目的包装,小夏 明白了其中的内容,但强烈的好奇心,还是让他买走了两张光盘。小夏的父母工作单位离家都比较远,每天很晚才能回到家。

  小夏买完光盘回到家里,他的父母还未下班。于是,他就迫不及待地浏览了起来,从此,这些乌七八糟的淫秽东西, 成了他的精神鸦片。

  升入初中读书后,小夏对淫秽制品成瘾,只要父母不在家,就得看上两眼。白天,他经常跑到书摊上寻找淫秽书刊和 图画上课看,什么《婚外恋》、《一夜情》,他读起来津津有味,以至老师走到他的前面,他还以为是同学闹着玩,一个劲地 说:“别闹,我还没看完哪。”老师最终没收了书,小夏被吓坏了,于是,诚恳地向老师保证“今后绝不再看此类书刊”,并 恳求老师不要将此事告诉他的父母。但淫秽的精神鸦片,最终没能使小夏履行自己的诺言,没过多久他就旧病复发了。

  学习成绩本来就不是很好的小夏,再也没能听进老师的讲课,满脑子都是那些淫秽的东西。为了买光盘和淫秽书籍, 他几乎把父母给的早饭钱和零花钱都花了进去。2002年暑假的一天,白天完全脱离父母监护的小夏,看完淫秽光盘后,走 在村里马路上,正好遇上女同学小靓,在生理的冲动下,他强奸了年仅13岁的小靓,结果,他因奸淫幼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 徒刑8年。

  在未管所里,性犯罪的未成年犯占19.01%,看过黄色书籍或淫秽音像制品的达31.96%,他们都是利用父 母对他们监护失控的机会,接触淫秽制品。由于年龄小,自制力相对比较差,他们对任何事物都充满着好奇心理,对黄色毒品 也不例外,当他们遭受黄毒侵害时,无法自制和自控,在脱离监护人的监护的情况下,一旦遇有时机,实施犯罪,有奸杀表姐 的,有几个人轮奸幼女的,也有实施抢劫后,又进行轮奸的!

  金花副所长谈到此类犯罪的预防时说:孩子从小就要告诉他可以看什么,不可以接触什么,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误 的,使他们从小就能够明辨是非,培养起一定的自制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在他们遭受不良侵害时,能够有效地进行自我保护 ,抵御非法侵害。尤其是孩子在青春期阶段,他们容易烦躁和冲动,最易接受不良的侵害,作为家长不要害怕,要正视孩子青 春期的特点,注意对孩子不良心理的疏导,更要加强对他们的监控,尽量避免失控,正确引导他们平安度过青春期。

  故事4:迷失于网络游戏的少女

  大量事实表明,网络游戏里的色情和暴力已经是戕害青少年的最大“黑手”。

  曾经是北京某学校的三好学生、班干部的15岁女孩小嘉,就是被网络游戏的黑手拉下水的。

  从小嘉上学那天起,父母就希望她将来能升入一所重点中学,考上名牌大学。1994年,家里为了她学习购买了第 一台电脑,当时她才读小学二年级,只会在电脑上玩“大富翁”、“仙剑奇侠传”等游戏。

  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游戏取代了电脑游戏。

  1999年,经父母同意她在家里上网玩起了网络游戏,如今让她记忆犹新的“石器时代”、“魔力宝贝”。时间久 了,她觉得一个人上网没有意思,开始涉足于网吧。

  从此,网络游戏就像魔力一样“吸”住了她。她开始不完成作业、逃学、旷课,每天都特别晚回家,还经常骗母亲说 学校补课。母亲发现她的问题后,没有细心地与小嘉谈谈,甚至加强对她的监护,而是为了她能好好读书,在高一的下半学期 ,简单地给她转入了一所学生少、条件好一点的寄宿学校。然而,网上游戏的魔力太大了,她经常夜间翻过学校的围墙到网吧 去,最终跳墙摔坏了腿。腿伤养好后,正赶上学校放暑假,母亲就将她一个人反锁在家里,开始看到母亲因自己逃学而伤心的 泪光,自己也不想再去网吧了,但当网友的电话打到家里时,她还是没能克制住自己,撬开门跑到了网吧,结果为支付网络的 消费而抢劫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在未管所里经常出入网吧的未成年犯占到44.9%,这之中有29.3%的人直接导致了犯罪,第一次进入网吧时 年龄最小的只有8岁。他们大多表现为对网络的痴迷和对家庭的叛逆,当腰包内的金钱无法支付网络消费时,游戏的魅力驱使 他们铤而走险,有的甚至把虚拟的网络游戏,搬到犯罪的现实中来。家长缺乏与孩子的沟通和交流,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是 使他们沉迷于网络游戏的主要因素,因为人是需要进行倾诉和交流的,当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找不到交流和沟通的对象时,往往 走进虚拟的世界,寻找倾诉的对象,也就是这样的不经意间,浏览了不该看的东西、玩上了不该玩的游戏,甚至结识了本不应 该认识的社会劣迹青年,而走向犯罪。这也是很多家长把电脑键盘锁起来,将电脑弄坏,甚至把孩子反锁在家里,都不能阻止 他们上网的主要因素。

  金花副所长说:要解决孩子假期玩网络游戏问题,除家长要正面引导,积极与他们思想交流和情感沟通外,社会应适 当增加孩子们的娱乐场所,他们需要活动的空间,这个空间就需要社会来提供。如免费开放学校运动场地,社会上的运动场、 游泳馆等运动场所免费或低价对未成年人开放,社区配套建立篮球场等,使孩子们在假期有地方去玩,才可能有效地避免他们 上网玩游戏,甚至去网吧。

  故事5:“武侠”梦醉的少男少女

  坐在我们面前的男孩酷爱读书,不过,他读的是“武侠”。从中学到的“哥们义气”,让他“赔”了一段如花青春。

  小张从小喜爱武侠小说,当《古惑仔》的光盘满大街飞时,他更是如醉如痴,不知不觉中小张讲起了“哥们义气”。

  说来非常凑巧,1999年11月的一天,放学后,小张在学校门口遇到了高中年级的小李。小李没钱买烟,到学校 门口准备劫钱的,见小张出来,他就上前问:“哥们,带钱了没有?借几个花。”小张倒也爽快,“带了,来给你20元,不 用还了。”小李见小张如此大方,就试探地问:“交个朋友吧!我叫小李。”小张不假思索地说:“我叫小张,走,我请你喝 饮料。”这样小张就认识了游手好闲的小李。随着交往次数的增多,他们成了好朋友,只要小李缺钱买烟,小张就大方地出手 献上。

  2002年7月底,小李父母想把破旧的房屋装修一下,小张得到消息后,早6点多就骑自行车赶到了小李家中,与 小李的另外几个朋友,一起往楼上搬沙子、扛水泥、抬地砖。晚上八点钟几个人吃完饭,就坐在小李还未装修的卧室里吸烟、 聊天,小张回到家中已是夜间11点多了。第二天早晨6点多家中的电话铃声,吵醒了正在梦乡中的小张,电话是小李打来的 。他告诉小张:你昨天晚上吸烟,把席梦思床烧了一个洞,要求赔700元钱。就为筹集这笔赔款,小张在马路上行抢,被法 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正在读职业高中的小红,学生会主席、班长。在2004年7月暑假期间,因学校进行技能实际操作考试,她与同学 们一起回到了学校。考完试的小红,并没有回到家里,而是欺骗父母说:“学校第二天还有事,晚上住同学家了。”父母同意 后,小红本来想到歌厅唱歌,但两位男同学做起了小红的工作,说:“得先弄点钱,以前我们抢过,来钱挺快的。”酷爱《古 惑仔》山鸡角色的小红,不假思索地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当天晚上他们一起抢劫了3起,抢到手机3部和200元钱。于是, 小红春风得意,他们第二天就到商店里买了两把砍刀,晚上伺机作案,但就在他们实施犯罪时,被警察抓获,小红因此被判处 有期徒刑3年,另两位同学也分别被处以不同的刑罚。

  在未管所里有25.6%的未成年犯是因受暴力影视作品“江湖义气”的影响,而结识社会不良青少年犯罪。

  针对这一特点,金花副所长说:未成年人大多具有群体性,鉴别是非能力又比较弱,很容易受到暴力音像作品中“哥 们义气”的影响而犯罪,作为家长和学校应该明确告诉孩子,虚拟和现实生活的区别,引导孩子正确对待作品中的“哥们义气 ”。此外,假期里家长有时间应多陪孩子,看一看北京电视台的“法治进行时”、“现场说法”和中央台的“道德观察”、“ 经济与法”等法制电视栏目,逐渐培养孩子一种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提升一下孩子的道德水准,是防止孩子犯罪的最有效办 法。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5年7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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