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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限犬从无到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7:47 新世纪周刊

  -本报记者/王歆效 近10年来,中国城市限犬从无到有,手续从高门槛到低收费,应该说都是为了人的利益。 但越来越多的狗,却让执法者也越来越无所适从。从限制到放松,再到今天的混乱局面,是很多人始料未及的。

  要说城市中养犬局面的混乱,首先要知道城市中有多少狗。但这个问题实际上任何一个主管部门也说不清,虽然公安 机关公布的最新统计数字为45万多只,但谁都知道,这个
数字与庞大的“黑”狗群相比,太渺小了。

  “狗口”知多少

  北京狗的数量远不止统计出来的45万只,这是北京人与动物环保科普中心创办者张吕萍的判断,“到底有多少?” 记者追问,张主任只是笑笑,并未做正面回答。但据她说,这几年她收养的流浪狗就不下几百只,如果去宠物医院,随时可能 都会发现有被人遗弃的狗。

  据介绍,目前北京市通州区的一个狗市已成为全国最大的狗的集散地,且在其他一些近郊区县,也存在非法的半公开 狗市。那里聚集了大批的狗贩子,他们以贩狗为生,便宜的“博美”等小犬的价格低至5元。

  除了这些已形成规模的狗市外,在市内的过街天桥上,在自发形成的早市、夜市上也常有贩狗者出没。记者在北辰购 物中心旁边的过街天桥上,就发现有卖狗的人。其中一位持河南口音的狗贩子告诉记者,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能卖七八只小狗 ,生意差时一天也能卖两三只。

  这些被“黑”着卖的狗,没有一个是有狗证的。他们并不怕公安机关或是城管等执法部门,因为最多就是没收,而他 们所卖的狗大多不是名犬,成本低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这些狗贩子手中到底有多少狗,一天还有多少小狗出生,又有多少小狗被遗弃后开始流浪,这些数字谁也无从统计, 但由狗所引发的各类城市问题,却在一天天突显出来。

  “限养”的变迁

  当“狗患”足够惹人烦的时候,各地“限养”法规就应运而生了。1995年北京市出台了“限养”规定,据记者了 解,在此前后一段时间内,中国大陆北至哈尔滨,南至广州、昆明,东到上海等20多个城市都先后出台了“限养”规定。

  这些“限养”法规绝大多数都以限养、严管为主。除严格限制养犬区域、种类、数量和严管动物免疫外,还要求养犬 人交纳一定数额的注册登记费和年检费。

  北京1995版的“限养”规定要求养犬人要交纳养犬登记费5000元,每年年审费2000元。包括天津、深圳 等多个城市的收费也都大体相同,而广州1997年出台的“限养”规定,所要求的注册费是1万元、年审费6000元。

  单看这些收费标准,人们很难知道其收费的高下。张吕萍告诉记者,现在中国一些城市的养犬收费还是不低的。在加 拿大,养犬需到市政厅登记注册、领取牌照。1岁以内的小狗注册费为10加元(按7月15日外汇牌价,约合人民币66. 76元),超过1岁的狗注册费为15至25加元。相形之下,中国城市如此高的养犬“门槛”,使“卡拉”一样的“黑户” 问题突显出来。

  “狗黑户”的增多,更加剧了“狗患”的滋生。有“户口”的狗与人发生纠纷,还能诉诸法律。可“黑户”狗一旦咬 伤人,狗主人一般不会承认狗是自己的,因为后果一是受到没办“狗证”的处罚,二是要赔偿被咬人的经济损失。这两项加在 一起,与弃掉一只狗比,哪个更划算,傻子也能算明白账。

  这种情况恐怕是“限养”制定者始料未及的。在养犬者与非养犬者此起彼伏的惊呼声中,2003年10月,北京开 始执行新“限养”法规,并同时把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第一年缴纳费降低至1000元,年检费降低至500元。但即使是这 样,仍有一部分养犬者不愿意交纳。

  而青岛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在2004年12月30日则审议通过了新的“限养”法规,降低了养 狗准入“门槛”的同时,强化对养狗人行为方式的管理。按照规定,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餐饮服务等公共 场所;不得携犬乘坐除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为犬佩戴免疫标志,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应避让老年人、残 疾人、孕妇和儿童;及时清除犬粪等。

  这在其他城市的“限养”规定中也有,之所以提到青岛,是因为他们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出了相应的罚则。 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最多可分别处以2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北京治安总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官讲,这样的罚则,将有利于提高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也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北京行政学院张耀南教授则指出,看似小小的一个变化,却表现了法规的变迁与进步。

  法规应与时俱进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如今的限养法规中有的条款已经“过时”,却没有修改,这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混乱。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过去的城市边缘区已发展成为了现在人们的主要居住区,比如北京北部的天通苑、西三 旗等社区,居住人口已达几十万之众。但在北京的“限养”规定中,依旧沿用“城八区”为“重点区”的规定。

  北京严禁在“重点区”内饲养大型犬,而上述的天通苑等社区均为非“重点区”,所以大型犬是准许饲养的。张吕萍 指出,区域划分本身就存在不合理性,随着社会发展,法规也应进行相应调整,以适应整个社会的发展需要。

  而青岛在此环节上又是捷足先登,其新“限养”规定将登记养犬管理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将青岛市七区纳入了养犬登 记管理范围。对于青岛“限养”的进步,其他城市还未作出积极响应,而对养犬人未束狗链、清除狗粪等行为罚则缺失,正是 许多城市执法难的重点之一。

  北京治安总队一位警官认为,目前“限养”只是各地方的“土政策”,且由于很多条文都不够细化、缺少罚则等原因 ,使得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往往也只是停留在登记、年检、注射疫苗的层面上。

  张吕萍说,国外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养狗的,美国各州都有相应的法规,而且十分细致。比如每天遛狗的时间不得短于 40分钟、比如有过“劣迹”的人不得养狗、比如狗的体重不得超重等等。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只要邻居举报或被查实,违 法的人将受到严厉的经济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这让记者感到很惊讶。张吕萍说,国外不把狗的问题看成是动物的问题,而看成是人的问题。狗伤人 是狗的原因吗?是人的问题,是因为未给狗加戴狗链等原因造成的,所以要处罚人,而且要重罚。但这些条文,在我国城市的 “限养”规定中尚属空白。

  张耀南教授也认为,城市“狗患”问题有日趋严重的势头,同时也暴露出现行法规的不完善。

  曾经在日本生活多年的陈先生告诉记者,日本养狗的人也不少。但他们出门遛狗的时候,都会带上纸、小扫帚、小簸 箕或其他工具,及时对狗的排泄物进行清理。“我不知道日本是否有相应的法规,但人家这方面的意识要强于我们。”陈先生 说。

  流浪犬“军团”

  如果没有人能说得清到底有多少狗的话,那流浪犬的数量就更无从统计了。现在张吕萍的流浪犬救助中心,已经收养 了近500只各类犬。她说,这已是我们的收救极限了。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系的教授芦荻,是位年近80的老人了,但如张吕萍一样,她也在尽己所能展开对流浪犬的救助工 作。由她筹备并创办的中国保护小动物协会,是家专业性社会团体。

  虽然协会具有农业部这样的官方背景,但面对日益增多的遗弃动物,芦荻还是感受到巨大的压力:“我们在海淀区的 基地,已经被400多条流浪狗和100多只流浪猫占满了,几间办公室也不得不暂时腾出来收留这些流浪动物。”

  其实流浪狗数量过多的问题,也并不只在北京才有。据上海媒体报道,上海小动物保护协会位于浦东的基地里,已经 住满了被遗弃的小动物,且在办公室里,现在还收养着40多只流浪猫和狗。

  而杭州的情况似乎要更糟糕些。据了解,杭州现有注册登记的宠物狗仅5000多只,但近日,从杭州17所高校环 保协会举办的保护动物展会上传来的消息称,杭州现有30多万只流浪动物。

  展会主办方介绍,由于缺少有力的监管,这些流浪动物不仅影响市容,同时由于它们携带多种病菌,也将成为该市公 共卫生安全的潜在隐患。他们同时建议,应设立专门的官方收容机构。据了解,目前杭州的流浪动物,一般只是由市民自发成 立的少数几家流浪动物救助站救助。

  一直倡导“动物福利”的中国科技大学宋伟博士认为,流浪狗的形成有我国法律不健全的原因,比如相关法律对弃养 、虐待动物没有明文规定等。据介绍,现行的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寥寥可数,除《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检疫法》等几部 单行法外,其余都是以法条的形式散见于《森林法》、《渔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中,但没有一部专门的、完整的动物 保护法。

  法律法规的缺失,造成了人们今天愿意养就养,明天不愿养就扔的现象日益严重。“如果没有法律作为保障,遗弃狗 、流浪狗的数量还会大量增加。”张吕萍说。

  各地数以万计,甚至是以几十万计的流浪动物,是否正在以“军团”之势蔓延,记者无从统计。但正如张吕萍所说, 如果现在还不对流浪动物加以整治的话,后果难以想象。

  管理费遭质疑

  如此多的流浪犬,为何少有人问津,大街上、小区绿地里怎么还随处可见臭狗屎?相关部门收的登记费、年检费都花 到哪里去了?近日有媒体报出:“北京市养犬登记年检工作收取的管理服务费每年达2.8亿元。”坊间对此议论纷纷。

  7月9日,北京市公安局正式向社会各界澄清,包括今年在内的历年犬类登记工作年收费总额远未超过1亿元,收取 费用全部上缴各区财政部门,此部分收入多数用于免费注射狂犬疫苗和安全养犬宣传经费。

  唐云利表示,按照全市的规定,北京养犬管理在区域上分为重点区和非重点区。重点区仅包括城八区的城镇地区,第 一年管理服务费为1000元,以后每年500元;而非重点区的费用最低每年仅10元。“2.8亿”这个数字是简单而片 面的计算结果,没有计算各区收费的不同和比例。

  据张吕萍介绍,包括加拿大等国在内的许多西方国家,对于养犬的收费都低于我国,但这些费用如何花掉,都将采取 各种方式予以公布,让公众一目了然。

  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星水律师认为,公示并不是什么难事,不仅可以体现相关部门执政为民的作为,而且还可以减 少百姓对于收费使用存在疑问,何乐而不为呢?

  合理利用的缺失

  目前,在中国许多城市,因交不起或不愿交登记费、因病、因车祸等被弃养的狗越来越多,但对于狗的合理利用却不 高。除了众所周知的警犬、缉毒犬外,我国城市对于犬的利用几乎为零。

  因《再见了,可鲁》的出版发行和据其改编的电影的热映,使“可鲁”这条来自日本的导盲犬,迅速成为了家喻户晓 的明星。据了解,中国大陆有877万视力残疾者,不仅北京,甚至全国都没有导盲犬服务及专门的导盲犬训练机构。张吕萍 和芦荻均表示,由于时间、精力、财力所限,她们根本无力去做专业导盲犬的训练。

  而在美国,早在1929年,第一所导盲犬训练中心就在田纳西州设立,1931年导盲犬的训练传入英国,德贝塔 先生成为英国第一位导盲犬训练师。时至今日,欧洲大多数国家都已设立了自己的导盲犬训练所,在世界范围内,约有30个 国家和地区都成立了导盲犬训练中心。

  为了使中国队的运动员能在“2008年北京残奥会上”用上本土培养的导盲犬,大连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动物行 为学博士王靖宇教授和他的同事们,已经开始训练导盲犬。据介绍,导盲犬的训练并不简单,一般要分四个阶段,大约要经历 两年左右的时间,其后,它们会成为主人的眼睛。

  但王教授也指出,国内对于宠物狗的合理利用,尚处在起步阶段,他希望以他们训练导盲犬为契机,引发人们对于合 理利用动物的思考与行动,使中国导盲犬训练逐步走向系统化正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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