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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日前下文明确指出,各高校不得因交费问题而拒绝贫困学生入学 特困生交不齐学费可先入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1:03 大连晚报

  辽宁省教育厅日前下文明确指出,各高校不得因交费问题而拒绝贫困学生入学。这就表明交不齐学费的特困生,可以先入校学习。

  据辽宁省教育厅2004年年末的调查,全省地方高校在校生约53.5万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10万人,占全省在校大学生的20%左右;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有6万人,约占全省在校大学生的10%。随着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的扩大,今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将有
增加的趋势。辽宁省教育厅有关人士表示,今年我省高等学校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都开辟了“绿色通道”,凡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特困家庭考入大学的子女,凭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或特困等相关证件,尽全力仍无法筹集全部入学费用的,经学校审核同意,可以先办理入学手续,按时上学。

  贫困家庭的学生入学后,高校根据学生的困难状况,将采取奖、贷、助、补、减等政策予以资助。

  截至6月末,辽宁省共有41所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共发放贷款15735万元,获贷学生28609人。

  作者:新华社7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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