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毒贩因立功 死刑改死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1:39 三秦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涉案4吨多毒品的全国最大贩卖摇头丸案日前在广州市中级法院重审,曾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主犯余卓雄等3人因有立功情节,被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初开始到1999年,广州市人余卓雄、郭明庆、陈羽翰3人在广东博罗县、河南巩义市等地租赁地下工地,制造冰毒2450千克,全部运回广州市存放并出卖。1998年初至2001年5月间,该团伙组织人员先后制造出安眠酮药片160万粒,随后将这批数量
2003年11月,广州市中院对余卓雄等12名贩毒团伙作出一审判决,余卓雄、郭明庆、陈羽翰3名主犯因罪行严重,被判处死刑。 余卓雄等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广州市中院在重新开庭审理后,于7月20日对此案重新作出判决。法院认为,余卓雄、郭明庆分别有重大立功和立功的表现,因此改判为死缓,而陈羽翰被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