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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只乌龟险上餐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1:52 时代商报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朱洲)国家明令禁止销售食用的野生保护动物竟然被酒家拿来做菜吃。昨日上午,在皇姑区歧山路一酒家内,38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乌龟被沈阳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昨日上午,沈阳市野生动物保护站接到群众举报,称皇姑区歧山路一酒楼,销售国家野生保护动物———乌龟。执法人员立即赶到“湖北青莲酒家”,看到酒家玻璃门上贴着“
特色乌龟”几个大字,进门处有两个塑料箱,一个装着几只甲鱼,另一个装着几十只乌龟。看到执法人员来了,服务员手忙脚乱地将乌龟往外拣。经执法人员检查,共有38只乌龟。记者注意到,饭店的宣传单上文图并茂地标明“野生乌龟388元一斤”、“野生甲鱼18元一斤”。野保站的工作人员介绍,这些乌龟属于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即: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动物,禁止销售食用。工作人员对这些乌龟进行暂扣处理,并对饭店下达了处罚通知单。

  在执法过程中,饭家老板不仅不配合执法,还叫来“110”,场面一度极为混乱,整个执法过程持续4个小时。

  时代商报记者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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