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七月普度严查酒后驾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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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3:20 东南早报 | |||||||||
昨通报一“醉龟”被拘七天 早报讯 (记者谢伟端实习记者林开平)泉州已进入“竖旗”,接下去农历七月是普度,泉州市鲤城区交警大队将严查酒后驾车。 请市民喝酒后不要驾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的规定很形象,喝两杯以上啤酒就
昨日,泉州市鲤城区交警大队通报了夏季统一行动中,查处的一起“醉龟”醉酒驾车被拘留7天的交通违法案件———7月16日晚上9时30分许,鲤城交警大队在中山路巡逻时,看见醉熏熏样的罗某正骑着摩托车,交警立即叫罗某把车停下了接受检查,发现罗某身上很一股很强的酒精的味道。罗某下车后,摇摇晃晃,但却一个劲地说:“我没有醉,我没有醉”。很快,交警找来了呼气酒精测试仪对罗某进行了一翻测试,发现罗某确实是喝过酒。随后,交警将罗某带到医院抽血检查,证实罗某达到醉酒驾车的标准。 据介绍,泉州农历五月和农历六月“竖旗”,农历七月“正普”,农历八月“重普”,时达数月之久。在这期间,泉州各个乡镇一般会按日轮流办酒席宴客,猜拳行令。 据了解,100ml的血液中如果含0.02~0.08mg的酒精就是酒后驾车;0.08mg(含)以上就是醉酒驾车。按照《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试行)》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0元,暂扣驾照90天,拘留15天以下,记12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500元,暂扣驾照30天,记6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