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抢注“韶山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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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4:06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湘潭讯福建某自然人将自己经营的“活动房屋、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的出租”产品申注为“韶山村”商标。韶山村人上书国家工商总局反映这一问题。日前,韶山村党支部书记毛雨时收到了国家商标局《关于韶山村商标注册问题的复函》,复函称国家商标局已对抢注行为亮红灯。 2002年12月2日,福建省某自然人在有关商标注册内容第43类活动房屋出租、养老院、
韶山村人认为:韶山村是毛泽东主席的诞生地,是毛泽东同志早年从事革命活动的重要纪念地。80年前,毛泽东在这里亲手创建了中国农村最早的基层党组织之一的中共韶山特别支部。村内的毛泽东同志故居等一大批场馆、设施,均属国家重点纪念设施,成为国内外游客瞻仰的革命圣地。而“韶山村”商标遭到外地人注册,这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 国家商标局认为:韶山冲是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在全国人民心目中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如果核准注册“韶山村”商标,将会产生不良影响。对于该商标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尽快依法予以裁定。 令韶山村人最不能容忍的是其所注册的“韶山村”商标有“动物寄养”的内容。韶山村人任何时候都会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全力维护韶山村和毛泽东主席的形象不受侵犯。 韶山村人认为,“韶山村”属于明显的地理标志,福州与韶山其自然因素与人文因素有天壤之别,福建某自然人所申请的“韶山村”第43类服务商标,违背了商标法的规定,有误导公众之嫌。 作者:刘炬 赵建梅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