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擅收的士“停靠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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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4:30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昨日,市物价局启动客运市场收费专项检查,对火车站和市内部分宾馆的停车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物价部门昨日重申:宾馆、娱乐场所、车站等公共场所均不得擅自对出租车司机收取所谓的“停靠费”、“等待费”,违者一经查实,可依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此举旨在为出租车营造更好的营运环境。 在昨日的检查中,宾馆方面均表示未向出租车司机收取停车候客的费用。但有“的哥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宾馆、娱乐场所、车站等不能擅自对暂停的出租车收取费用,一经查实将按照《价格法》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可依法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在此次专项检查中,物价部门将重点对车站、码头、广场、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停车场所收费进行全面检查,坚决取缔未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准,擅自收取停车费、停放管理费等违规收费。 作者:章盛莉 蔡魁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