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最大摇头丸走私案宣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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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5:16 东北新闻网 | |||||||||||
法院查明,2004年7月~10月间,赵富强、叶志雄先后多次伙同荷兰籍华人郝白莱(另案处理),密谋在进口废钢铁的货柜中夹藏摇头丸走私入境。由郝白莱负责联系境外发货,赵、叶负责在境内找人办报关进口事宜。双方约定,事成后赵、叶可分别获得人民币20万元和30万元报酬。为顺利报关,叶志雄找到陈鹏飞帮忙。 2004年9月,两个装载废钢铁的货柜由荷兰鹿特丹港起运,10月12日抵达佛山市南海区三山港。同年11月10日,海关人员在对上述两个以废钢铁申报进口的货柜进行查验时,在货柜内查获了380包用塑料袋包裹的摇头丸180万粒,重达452.8千克。(时报记者邬科袁靖 通讯员 陈笑尘 穗关 付宁阳 摄影报道)( 新浪网-信息时报) [编辑: 侯志强](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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