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节能建筑 示范项目有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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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5:31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李庆实习生王蜀)成都市将对节能建筑展开全面评选,其中将评选出2至3个项目作为示范项目。昨(22)日,市建委负责人表示,即日起到9月20日,只要是在五城区范围内的居住小区和既有公共建筑改造项目都可以根据条件进行申报。 是否成为节能建筑,其中房屋保温隔热等功能将成为评选条件的重要依据之一。
据了解,凡在成都市五城区,居住小区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项目,其中包括既有公共建筑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可以申报。节能建筑主要强调在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上的节能产品开发及运用,其中居住建筑节能示范项目要达到节能率65%的标准,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要达到节能率50%的标准。 市建委负责人说,凡获得建筑节能的示范项目,并达到示范目的的将得到一定补贴。同时在以后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由市建委取消其示范项目资格。 对市建委列为建筑节能示范项目的,将与市墙改节能办签订节能示范项目技术推广应用任务书。对使用了节能材料、完成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任务,并达到示范目的的项目,将在市墙改基金中按项目补贴30元/平方米。即日起到9月20日,将是申请节能建筑示范项目的报名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