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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夺两亿大蛋糕 川渝开打“香水”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5:31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重庆一企业注册“香水”商标,10余家四川调味品生产企业联合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

  省工商局

  早报讯(记者李正勇实习生刘轶摄影向宁)昨(22)日,省工商局和省调味品行业协
会紧急召集川内10余家调味品生产企业,就重庆一企业注册的“香水”商标与新派川菜香水系列菜调料名称问题进行磋商,表示正当使用“香水”依法捍卫川菜合法权益。业内人士指出,“香水”之争并非单一商标之争,而是有人瞄上年产值高达2亿元这个大蛋糕。

  “香水”之争川企收到律师函

  去年12月起,成都红灯笼食品有限公司等调味品企业陆续收到了来自重庆三九火锅底料厂(以下简称三九底料厂)委托的律师函,指出三九底料厂已在调味品行业(第30类)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香水”商标,依法拥有了“香水”商标专用权,而红灯笼食品有限公司等生产的“香水鱼”产品未经三九底料厂许可,在同一种类商品上,侵犯了三九底料厂的商标专用权。

  律师函要求该食品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否则追究法律责任。另外,收到同样律师函的调味品企业在成都还有70余家。目前使用“香水”的川渝两地调味品企业多达200余家,年产值高达2亿元。

  “香水”之战川企向总局提出异议

  在接到这份“维权声明”后,已经在自己产品上广泛使用多年的川内调味品企业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他们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四川省调味品协会进行了汇报,省调味品协会代表川籍餐饮企业很快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香水”商标异议,强烈要求商标局撤消“香水”注册商标。

  随后,川内企业再次将这一情况反映到省工商局商标局。商标局经过调查发现,该商标本身是一湖南人注册的,重庆某食品厂以25万元的价格将该商标购买后,核定使用在调味品上,后转让给重庆三九火锅底料厂。

  今年2月25日,省工商局商标局紧急将这一被指川企侵权情况汇报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就川企以“香水菜”的菜品命名生产该菜调味品是否侵权“香水”商标进行请示。

  “香水”之痛四川产品难进重庆

  对此,成都友联公司负责人刘元福称,他们早在1999年就申请了“香水”专利,外包装一直在使用这种“香水”包装。比重庆“三九”早得多,他们是2001年才申请商标注册的。金宫味业负责人龚永泽认为,他们使用“香水”调味品已经有4年之久,香水系列菜作为川菜的一个新派,同时香水作为一个通用名称应该属于社会,不应该属于哪一家企业和个人。

  成都市天味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邓文称,“香水”被注册成商标后,给企业带来了许多麻烦,去年曾两次在重庆市场销售时,遭遇重庆有关职能部门查处。今年3月份再也不敢轻易在川外市场销售“香水”系列菜调味品。邓说,这使他们在川外的产品损失在60%以上。

  “香水”结局正当使用不构成侵权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关于“香水”商标的批复称,“香水”文字商标已经被重庆三九火锅底料厂注册商标,商标专用受法律保护。对于川内企业请求撤消的事宜,国家商标局称,如果“香水”使用于调味品或者菜品的名称,用以说明其风味,这种使用是约定俗成,且不误导消费者,在调味品上以普通方式使用“香水”文字,用以说明其特点的,属于正当使用,这种使用不构成侵权。

  省工商局商标局负责人解读了国家局的“批复”,称所谓正当使用,就是在包装使用过程中,只能香水+菜品调料使用,商品名称的字体、颜色、排列必须一致,不能将“香水”变形、变色、变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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