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贪官毕玉玺之妻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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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7:47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22日,被控受贿23.13万美元的王学英(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毕玉玺之妻)被法警押进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庭。 检方指控,王学英于2003年7月,伙同毕玉玺(受贿1004万余元,私分国有资产300万元,已判刑),在明知毕玉玺利用担任北京市首都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张桂军(另案处理)任法定代表的北京市通州区宋庄建筑公司承揽工程提供帮助的情况下,收受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王学英当即表示不服,称当时收下张桂军的钱只是“借钱”。王学英的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律师在质证中表示,根据检方提供的证据,张桂军送钱是因为毕玉玺在工程上照顾过他,王学英拿钱后也跟毕玉玺说了,这钱是送给毕玉玺的。此外,王学英在去年3月底把钱还给了张桂军,这证明她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律师认为,即使她和毕玉玺共同构成受贿罪,那她也是从犯,应从轻处罚。 检方说,王学英退钱的真实原因是当时有关部门对毕玉玺进行的离任审计已近1年,而且去年初纪委开始调查,毕玉玺心知不妙,才让王学英赶快把钱退回去。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