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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向“非公”开放四领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8:14 半岛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记者22日从铁道部获悉,根据2004年国家修订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并考虑维护铁路网完整和保持运输集中统一指挥的需要,我国铁路开放四大领域,鼓励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

  这四大领域分别是:

  铁路建设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以投资参股、项目融资以及合作、联营等方式,参与铁路干线、铁路支线、地方铁路及其桥梁、隧道、轮渡设施的建设和既有线改造。

  铁路运输领域。在铁路货运领域,允许非公有资本以合资、合作、联营及投资参股等方式,参与铁路货物运输经营;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允许设立非公有资本控股或独资的铁路货运企业。在铁路客运领域,允许非公有资本以合资、合作、联营及投资参股等方式,参与铁路旅客运输经营,其中合资组建铁路客运公司,需由国有资本控股。此外,允许非公有制企业以包租的方式,经营铁路旅客列车行李车、行包专列、行邮专列。

  铁路运输装备制造领域。

  鼓励非公有资本投资参与铁路机车车辆及主要部件设计与制造,铁路线路、桥梁设备设计与制造,高速铁路有关技术与设备制造,通信信号和运输安全监测设备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非公有资本进入铁路运输装备制造领域,可以采取合资、独资、合作、联营等多种方式,没有股权比例限制。

  铁路多元经营领域。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资本进入铁路辅业领域,参与多元经营企业重组改制,并允许非公有资本控股或独资。铁道部“七招”引非公资本

  根据铁道部近日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经营的实施意见》,全国铁路将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从七个方面为非公有资本进入铁路提供有力的政策法规支持和保障。

  研究探索合资铁路经营机制和经营政策,积极扩大合资建路规模。

  建立市场化融资机制,为非公有资本进入铁路构建有效的融资平台。

  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铁路企业重组改制,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为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运输经营创造平等的政策环境。

  全面开放铁路建设市场,引入市场化的建设管理机制。鼓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与铁路建设工程招投标。

  改进政府投资调控方式,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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