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前居民举牌拍照(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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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8:5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王莉)居民站房前,举牌,拍照。 拍照时还有邻居打趣:“站好了”,“头低点,犯错误了”。 昨日,沈阳市皇姑区向工街棚户区即将动迁的居民给本报打来电话,说这种拍照让他们感觉挺别扭。 现场违建房前居民举牌拍照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向工一校附近的棚户区,正好赶上皇姑区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挨家挨户进行调查。 工作人员共有5人,两人负责核对房主和住址,一人负责在事先准备好的黑板上写下房主姓名,另外两人一人拿着照相机一人拿着摄像机。 这5个人走到哪家,哪家就要出来一人,站在房前,拿着写有房主姓名和房子编号的黑板。 随后工作人员用相机和录像机记录下来,录像人员还要进入屋内录一圈。 工作人员挨家挨户走下来,对于有些拿着牌子表现扭捏的居民,工作人员解释说,只照牌子不照人。 现场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样做是为了防止以后拆房子的时候出现纠纷,被拍照的房子都是没有房票的违建房。 居民互相打趣“犯错误了” 记者还亲眼看到了一次拍照过程。 在一个拐角处,一位男性居民正拿着牌子站在房前,周围围观邻居打趣说:“头低点,犯错误了”,“站好了”…… 居民告诉记者,这样的拍照方式其实让人心里感觉挺不得劲的,但为了能动迁成功,“得‘上赶子’让人给照,不照都不行”。 居民们说也有人不同意拍照,有个老太太前一天就死活不想拍,后来还是邻居帮忙举着牌子照了一下。“邻居捂着脸帮老太太举着牌子,可逗了。”一位穿花衣服的大姐说。 对拍照一事,多位居民觉得“心里认为不应该”,“感觉不舒服”,还有人说这种做法就是侵犯自己的肖像权。 记者还发现,并非所有居民都要举牌拍照,有的居民将牌子摆在窗前拍照。 拆迁办将停止这种做法 当日,记者将居民们的“委屈”反映给了皇姑区拆迁管理办公室。拆迁管理科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拍照一方面是防止造假,另外一方面是担心拆迁后出现纠纷。 不过,这位负责人似乎并不了解现场工作人员的具体做法。在得知工作人员让房主举牌拍照后,他当即表示这种做法不妥,将通知立即停止。 昨日下午,辽宁金丰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王钢克律师表示,鉴定是否侵权,要看当事人是否同意,如果当事人同意拍照就不算侵权,如果当事人不同意或者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拍照则算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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