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向民资开放四领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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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9:02 东方网-文汇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记者从铁道部获悉,我国铁路按照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凡是允许外资进入的铁路建设、运输经营及运输装备制造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并适当放宽限制条件。
铁路运输领域。在铁路货运方面,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允许设立非公有资本控股或独资的铁路货运企业。在铁路客运方面,允许非公有资本以合资、合作、联营及投资参股等方式,参与铁路旅客运输经营,其中合资组建铁路客运公司,需由国有资本控股。 铁路运输装备制造领域以及铁路多元经营领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