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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合同骗取同事房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09:5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讯 伪造建房单位售房合同骗取同事房款的张明强,近日被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2年2月,急于购房的翟某找到自称能买到便宜房子的同事张明强,让其代为买房。过了几天,张明强告诉翟某,购房一事已办好,房子是金祁花园5号楼502室,但要先交6000元押金。看过该房后,翟某夫妇均表示满意,便将6000元押金交给张明强。10月,张明强告
诉翟某房价涨了,房子可能保不住,翟某一听,十分着急,拿出4000元交给张明强。2003年1月,张明强找来朋友许某,让其冒充金祁花园的开发商催促翟某交齐房款,声称如不交齐房款,就算违约,房子就要放弃,翟某又拿出10000元交给张明强。同年8月,已经花了20000元钱还不见房影的翟某,似乎感觉有点不对劲,便多次找张明强。张明强便找人刻制了开发商的单位印章,冒充该公司有关人员与翟某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

  2004年2月,翟某爱人拿着购房协议,找到金祁花园售房处,方知手中的购房协议是伪造的,张明强帮其“订购”的5号楼502室住房早在1年前就已售出。

  (朱加强 蔡勤)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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