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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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10:19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白景辉)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7月19日至22日在银川举行。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国委托,副主任马昌裔主持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
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修正案》;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银川市人民防空警报通信管理条例》的决定;作出了关于批准自治区2004年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依法通过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马昌裔在会议结束时讲了话。他说,前不久,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性文件,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区各级人大常委会都要把学习贯彻这个通知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年下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增强依法履行职权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我区人大工作的新局面。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