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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可申请政府资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10:19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平阳实习生范玉芳杨婷婷)凡在陕西省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和从事对外贸易活动的组织,均可申请外经贸发展促进专项资金支持。

  刚刚出台的《陕西省外经贸发展促进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省财政厅为资金管理部门,省商务厅为项目管理部门。据悉,我省设立外经贸发展促进专项资金的主要目的
,是加大对各类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支持力度,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推动出口企业的技术进步;支持出口企业运用出口信用保险扩大出口,支持优势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加工贸易;支持进出口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支持对外贸易救济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设。陕西省外经贸发展促进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或贴息方式,企业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贴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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