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公"便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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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10:30 沈阳今报 | |||||||||
张麦 背景事件 针对部分公交车中途甩站、司机野蛮开车、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广州市下半年将重点整治野蛮公交,实施违章驾驶员重点监管制度,违章多的驾驶员将遭淘汰。同时,今年广州
被誉为“城市之舟”的公交车,既担负着运载旅客的责任,更属游动着的城市形象。从某种层面讲,一个城市的文明状态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共交通的秩序。倘若刚进入这个城市的外地人,所面临的是满目“野蛮公交”,所遭遇的是“野蛮公交”的“野蛮服务”,则城市的面孔必将变得丑恶可憎。当然,由此给市民和旅客带来的不便与麻烦,自不待言。 “野蛮公交”之所以敢于“野蛮”,究其原因:有的公交机构,自以为拥有“公”字作挡箭牌,就可在城市的交通圈里横冲直撞,就可自行制定有损乘客利益的霸王条款;而公交司机便因此而有恃无恐,便敢于以野蛮的姿态招摇过市。 广州市断然采取淘汰野蛮司机、服务质量与经营权挂钩等手段严惩“野蛮公交”,这种从“公字头”开刀严惩野蛮行车之举,对于倡导文明服务和以此构建真正的城市文明,无疑具有实质意义,也值得其他城市尽快仿效——若一个城市连公交秩序都混乱不堪,则相当于其“文明外衣”也是肮脏褴褛的。 对此,笔者仍然要说的是:拿带“公”字的行业开刀,并非想象的那样简单。既然下了决心整治“野蛮公交”,就应该对野蛮公交机构、野蛮司机作出“罚则”的同时,也要给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戴上纪律上的“紧箍咒”。否则,“文明笼头”就难以套牢城市交通圈里的“野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