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小区物业限时招标并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10:4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林银来/实习生/林毓心

  本报讯 昨日,福州市房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小区招标物业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到房管局备案。

  通知要求,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招投标选聘前期物业
管理。并在以下规定时限完成:新建现售商品房物业在现售前30日;预售商品房物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非出售类的新建物业项目在交付使用前90日;重新选聘物业的,按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完成,未约定的,在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前60日完成。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10日前,报市房管局备案;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市房管局备案。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