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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内将禁行危险品车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10:48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王长春

  实习生郑文熙

  本报讯福州市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将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行驶。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获悉,危险品车辆禁行区域和禁行道路日前初步划定,待市政府
批准后即开始全面实施;并将于8月20日前完成禁行标志设置。

  据了解,危险化学品车辆禁行区域的划定标准主要是:党政机关所在地、人口聚居区、中心城区、商业区和学校、水源、通讯、军事设施区域和地点。福州市在对全市登记在册的18家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500多辆危险品运输车辆逐一登记造册后,划出了下列禁行区域和道路。

  禁行区域:市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设定为禁行区域。具体为:北环西路、北环中路、北环东路以南;西二环北路、西二环中路、西二环南路以东;连江北路、连江中路、连江南路以西;南二环路以北为禁行区域。

  禁行道路:鼓楼区:辖区除江滨西大道、二环路外,所有道路均禁止通行。台江区:东起江滨大道鳌峰路以西,西至西二环南路以东各道路禁止通行。仓山区:南二环路、连江路(不含本道路)以内禁止通行。晋安区:福马路前横路口以内、连江路以东路段、北环中路华林路路口至火车站禁止通行。上街:新街、江贸街、旧街、学园路、闽江路、科技路禁止通行。

  据介绍,八县(市)、马尾区禁行区域和禁行道路由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提出意见,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福州市交巡警支队还将在全市规划设置禁行标志牌134面,其中市区39面(鼓楼区9面、台江区8面、仓山区6面、晋安区6面、上街10面),八县(市)和马尾区95面,并且计划于8月20日前完成标志设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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