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业务员贪污亿元公款被处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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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11:42 南京报业网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 北京市一名普通业务员蜕变为“金融巨贪”,贪污、挪用公款1亿余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将贪污犯、挪用公款犯宋丈艾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宋丈艾虽然只是一名金融机构的普通业务员,手中却掌管着1.4亿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他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贷款用途、私刻国家机关部门印章和负责人名章、伪造金融
2003年10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判处宋丈艾死刑。2004年8月1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宋丈艾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