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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玉玺“贪内助”庭中说后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13:23 东南快报

  昨天上午9时30分,毕玉玺的“贪内助”王学英被法警押进法庭。经过旁听席时,她的目光快速掠过,在看到女儿后,微微点了一下头。随后,京城“四大刑辩律师”之一的许兰亭律师为王学英辩护称,贿款是送给毕玉玺的,而不是王学英。

  “我对起诉书的指控有意见,不明白为什么指控我受贿23.13万美元。”公诉人刚宣读完起诉书,王学英便表示不服。她说,2003年7月她已经退休了,通州区宋庄建筑公司张桂
军对她说:“你儿子还在上学,这个存折先放你这儿,急用的时候就取出来用。”王学英说:“当时通州区房价上涨得厉害,我想买底商,所以就收下了,那张存折是张桂军的名字,他告诉了我密码,并把身份证也给我了。”

  但是,对收钱的性质,王学英却认为只是“借钱”。她说,这是张桂军第二次给她钱,第一次给了她18万美元,她退回去了,这次又给了23万多美元。公诉人追问:“你买底商的事告诉过张桂军吗?”“没有。”“既然没告诉过他,他怎么知道你急用钱,还主动借给你钱?”在公诉人一再追问下,王学英才说:“我这事办得糊涂,但是要说我受贿,我觉得委屈,党和政府培养我这么多年,不犯法的觉悟还是有的。”

  “我很后悔,愧对党和国家的培养。”王学英在最后陈述时说。

  昨天许兰亭为王学英作了无罪辩护。许兰亭认为,王学英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即使她和毕玉玺共同构成受贿罪,那她也是从犯,应从轻处罚。(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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