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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最大“摇头丸”走私案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13:23 东南快报

  昨天上午9点30分,全国有史以来破获的最大宗摇头丸走私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作出一审宣判。法院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赵富强、叶志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陈鹏飞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7月至10月间,被告人赵富强、叶志雄先后多次伙同荷兰籍华人郝白莱(另案处理),密谋在进口废钢铁的货柜中夹藏“摇头丸”走私入境,由郝白莱负
责联系境外发货,赵富强、叶志雄负责在境内找人办理报关进口事宜,事成后赵、叶二人可分别获得20万与30万元人民币的报酬。2004年9月,两个装载废钢铁的货柜由荷兰鹿特丹港起运,于10月12日抵达佛山市南海区三山港。2004年11月10日,海关工作人员在对上述两个以废钢铁申报进口的货柜进行查验时,查获了380包片剂状“摇头丸”。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富强、叶志雄、陈鹏飞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进口毒品,数量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毒品罪。遂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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