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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司情书被员工编辑上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14:07 扬子晚报

  自己的情书被人偷偷拿走经过删改后公布到网上,33岁的西安某公司经理陈天哲将偷传自己情书上网的公司员工小程告上法庭。昨天,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开庭一审宣判了这起全国首例私人信件被公布于互联网的官司。法院判定被告赔偿陈天哲精神损失费1元,而对于陈某要求小程罚抄10遍情书的请求,法院没有予以支持,对此陈天哲表示不满意。

  今年1月,33岁的某公司经理陈天哲搬家过程中,公司员工小程私自将陈天哲的13封情
书拿走,并将其中5封情书作了部分删改编辑后由小程的网友发到某网站的社区版上,命名为“风流才子的情书”。随后,多家网站都转载了这些情书。陈天哲遂将小程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并将发表在网上的情书每封抄写10遍。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天哲所写的情书,属于陈天哲的个人隐私,小程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取得陈天哲的情书,并让其网友将情书发布于公众阅读的网络上,侵害了陈天哲的隐私权,是有过错的,并给其精神上造成一定伤害,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请求依法应予支持。对原告要求被告将发表在网上的情书每封抄写10遍的诉求。法院认为具有变相贬损他人人格尊严的性质,不予支持。据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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