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出租车空驶费收了7年首遭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15:32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周明杰通讯员李力)您可能有过这样的经历,打车走远路时,计价器一过了20元左右就噌噌地往上蹿,很多人不知道这种“上涨”来自于北京市现行的一个规定:出租车单程运营15公里以上要另行收取50%空驶费用。这个已经实行了将近7年的规定前天受到了质疑———乘客熊武向丰台法院递交诉状,将北京金巢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返还5元空驶费。

  熊武介绍说,7月15日晚8时17分,他在西直门附近皂君庙打了一辆夏利出租车到成寿寺。下车前,他索要的发票上有“单价1.20”,“里程23.9”,“金额39.00”字样。但他无意中看到,计价器显示屏上显示每公里单价为1.8元。熊武致电金巢出租汽车公司查询,接待人员称:“里程超出15公里后,要另收50%的空驶费”。熊武告诉记者,出租车司机有义务对乘客进行告知。然后由乘客来选择是否继续乘坐,支付该项费用。

  昨天下午,记者专门打车查看,发现出租车车身上贴的出租车单价标志背面有关于空驶费及“合乘时,每个乘客按非合乘情况下应付金额的60%支付”等内容,但贴的位置很不显眼,有的还因磨损而看不清。司机告诉记者,管理部门和出租车公司都没有明确规定出租车司机必须要对乘客先行告知:“计价器都是统一的,我们绝对不私下里多收就是了。再说,规定合乘时多收费,也很少有司机真正按那个规定多收费,要不准得挨乘客骂”。北京金巢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在接受采访时说,出租车的费用收取都是由相关部门制定的,出租车司机及公司按照规定进行执行。市里既然有明确规定,要求出租车司机在行驶超过15公里后,把相关规定告诉每一位乘客,这个要求本身是不现实的。

  记者从有关方面查阅到了要求收空驶费的这个规定,来自于北京市物价局1998年11月发布的《关于调整出租汽车租价的通知》。对于这个实行了7年多的规定是否合理,熊武有不同意见。他认为空驶费用的收取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且,北京这几年发展非常快,很多功能区不断外移,随便一走就是15公里以上,这个空驶距离在今天来看,标准太低了。

  网络编辑:李亚敏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