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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空头机票难登机 国际惯例未必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3日16:43 中国广播网

  经常做飞机的朋友都知道,航空公司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经常让旅客合并飞机,但很少有人知道,航空公司为了预防有的旅客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及时赶到机场,还会扩大销售多卖票,这样就会使个别消费者即使是提前一个小时到达机场,也会因为飞机满员,无法登机。

  消费者杨先生购买了东方航空公司MU5304,7月16日由广州飞往上海的全价机票。杨先
生提前一个小时到达机场,但东方航空公司告诉杨先生,由于他比其他旅客来的晚,飞机已满,请他坐一个半小时以后的下一班。

  杨先生说,广州机场东方航空公司值班的工作人员告诉消费者,由于航班超售的原因,有7位消费者不能登机,没有坐位了,这7位消费者只能坐下一个航班,当时东方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消费者给消费者补偿,所谓补偿就是给消费者300元东方航空公司的购票代金券。但这7位消费者对这种方式强行不让消费者登机,消费者都很不满意,因为东方航空公司耽误了大家的时间,这7位消费者有的人是赶到上海开会,还有位日本客人是赶着去签合同。在这期间,东方航空公司没有给这7位消费者提供任何服务,这些消费者只能站在侯机大厅里傻等,连一杯水都没给送过。

  这7位消费者表示,对东方航空公司这种服务态度,给多少东方航空公司的购票代金券都没用了,因为他们以后不会再坐东方航空公司的班机了。消费者还表示,希望东方航空公司能把被耽误的这个航班的机票退掉。东方航空公司表示说,没有退票的这个规定。

  航空公司超售机票是怎么回事呢?国外一些航空公司发现,每卖出一万张机票,就会有200个旅客由于各种原因退票,那么航空公司就用超售机票的方法来减少自己的损失,在我国也不例外。

  那么,国家民航总局对航空公司超售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对超卖原因造成的消费者损失有没有赔偿预案呢?

  国家民航总局主管服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民航总局是允许航空公司超售机票的,全球的航空公司都这么做,但航空公司应该与旅客协商,征求旅客意见,在飞机上做动员,找出志愿者,或让买票打折扣多的消费者做下一航班,并做补偿。但总局没有制定补偿标准,因为民航总局是代表政府,不能干涉企业经营,政企分开了,就连他们的“红头”文件都不管用了。

  看来国家民航总局管不了航空公司的经营了,那么像东方航空公司这样,卖超了机票,只给消费者300元代金券,就强迫消费者换航班,侵害了消费者什么权益,为什么与国际惯例接轨总是接轨对企业有利的那部分呢?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认为,国外的做法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一般是补偿一张机票,或给与机票相同的补偿款,再加上国外的航班间距时间短,半个小时一班或一个小时一班,所以消费者对航空公司没什么意见。而国内的这种做法就很难做到让消费者满意,因此,应当给消费者充分的赔偿。从法律的角度看,经营者是违约的,因为经营者卖出去的票,就应当保证消费者持票登机,而且他们多卖票的前提,就是可能会有消费者持票登不了机,换个说法就是说东方航空公司开出的是张“空头支票”,或者是“空头合同”。这个事实的本身,就是经营者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航空公司卖超了机票,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除了说声“对不起”之外,还应该给消费者满意的补偿,企业要发展,诚信最重要,我们希望东方航空公司拿出好的解决方案,让自己的客户满意。同时中央台经济之声记者也会继续关注此事的结果做后续报道。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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