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中招办 释疑“最低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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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01:2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昨天一大早,本报接到众多读者电话,询问2005年合肥市“课改区”普高招生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最低线的有关问题,本报将这一情况反映到合肥市中招办。 该市中招办就此问题进行了说明:2005年合肥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原则为“根据各招生学校计划招生以及接收择校生限制数,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依据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按学业考试等级从高到低录取,仍相同按照考生综
以合肥九中为例,今年该校择校生录取最低线为学业考试总分599分,对报考志愿符合条件的所有该分值考生还必须依次按学科学业考试等级AAABB,综合素质等级AABBA,语/数学业考试总分260分,语/数学业考试等级AA择优录取;学业考试总分达到600分以上的考生,直接录取到合肥九中。第一批次学校招生录取最低线的规则均同上。 (谢华国 汪雷)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