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亏损企业负责人工资不得高于职工平均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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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02:07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最近,甘肃省国资委发出通知,对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额度作出明确规定。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盈利国企亏损,负责人工资将低于职工平均工资。 通知特别指出,破产企业和亏损企业负责人的工资水平,原则上不能高于职工平均工资的两倍;本来盈利的企业经营亏损了,企业负责人工资要低于职工平均工资;因政策原因造成亏损的企业负责人的工资,也不能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对当年没有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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