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男朋友”抢劫同性恋老总不报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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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03:56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成都晚报24日消息四川某公司老总江成两次被人抢劫数万元财物,却没有报警,因为抢他的人是和他关系暧昧的“男朋友”。直到“男朋友”因别的案件被抓,才供出了抢劫江成的事实。 2003年初的一天,江成到红牌楼某酒吧玩。在这里,他结识了来酒吧不久的19岁男子余健。在金钱的诱惑下,余健很快与江成走到了一起,并多次发生性关系。余离开酒吧后,
由于江成出手大方,使王林萌发了夺财之心。他拉拢同乡的同龄青年张强,对江实施抢劫。2003年4月某日23时许,王林和张强在江的车上对他实施了抢劫。由于害怕同性恋身份被暴露,江成没有报警。 2005年4月的一天,余健听人说王林2003年把江成抢了,余健便叫上了表哥巫某准备也去抢江成。几天后,在江成家里,余健抢走江成现金10700余元、港币1000元、高档手机与小灵通各一部。江成这次也没有报案。 其后,余健在伙同他人实施另一次抢夺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审讯中,他将抢劫江成的事供了出来。警方给江成做思想工作,打消了他的顾虑,他鼓足勇气指认了余健等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