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环境恶劣非法使用童工 大冶严处山南鞋厂(组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08:28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20日,记者接到大冶市东岳街道办事处四棵管理区农民反映,山南鞋厂生产环境恶劣,该厂大规模招用童工。记者来到位于大冶市四棵王坛村的山南鞋厂。村民反映,因最近学生放假,该厂招聘了大批小学女学生,每天上午7时上班,晚上7时才能回家。在高强度工作下,这些女童每月工资仅400多元。 记者来到山南鞋厂,这里大门紧锁。该厂的大部分窗户全部关闭。等到中午吃饭时,大批的员工从大门涌出。在吃饭的间隙,记者看到,该厂的工作餐仅是一个土豆、一个腌菜。许多带着稚嫩面孔的员工说,她们感觉很累,厂房关闭得严严实实,在里面生产旅游鞋,使用的粘胶散发出刺鼻的气味,全天都是昏沉沉的…… 22日上午8时,大冶市劳动局明副局长带队对此事进行调查。记者随同进厂,走进车间,眼泪都呛得流下来。车间里温度很高,狭小的场地显得异常拥挤,有大约50多名女员工在此工作。大冶市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钱炜抽查了3名女员工,均不满15岁。山南鞋厂一名负责人承认,每天早上7时工作到晚上7时。 这名负责人说,该厂2004年从黄石搬迁到此。他们是最近才招收了一部分童工。记者在现场找到一本该厂的花名册,记者随便翻开其中一页,在针车车间的表格上发现该厂登记着:李翠,1990年5月出生,进厂时间是2003年11月;石翠琴,1990年5月出生,2004年进厂……有的孩子进厂时刚满12岁。 大冶市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钱炜指出,该厂违反了《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规定,在建议工商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外,还对其进行了经济处罚,责令将童工送达父母及监护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