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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支持“适度解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12:02 兰州新闻网

  本报讯昨日,本报报道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人大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将就《兰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执行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调研。昨日本报一早出街后,关于烟花爆竹“禁”还是“放”报道就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热线电话不断,网上讨论异常激烈。截至21时,本报共接到50多位市民的电话和电邮。

  一位署名为atu_621的市民表示,虽然传统节日应当继承,但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
后果仍不容乐观,解禁只能弊大于利,而且已禁多年,基本习惯了就不应该再解禁。他建议:由政府在特定时间(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地点(皋兰山、白塔山、西站、东岗)有计划地燃放烟花爆竹。市民陈先生也认为,兰州市“禁放”烟花爆竹10年现况告诉人们,烟花爆竹并没有彻底“禁放”,使政府的“禁放令”的实施过程中失去了法律的严肃性。建议应该对“禁放令”进行修改,放宽对燃放烟花爆竹的限制,在重大节假日由政府统一规定在限定的时间和专门区域内燃放,对烟花爆竹的运输和销售实行资格准许和专营。一位小灵通号为3782的市民通过短信参与讨论,他表示,对烟花爆竹既然屡禁不止,不如不禁,让他成为一种高消费品,比如大幅度涨爆竹厂的税等等。

  在对众多市民来电来信的讨论中记者发现,支持燃放爆竹要限时、限地的“适度解禁”的占大多数。本报热线电话8403333和电子邮箱lili0971@sina.com将继续欢迎接市民进行就对燃放烟花爆竹禁与放进行讨论。同时,本报开设的有奖问卷调查也欢迎您的积极参与。

  作者:晚报记者许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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