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许可证最高罚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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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4日15: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新华社北京今日电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借生产许可证标志,最高可罚20万元。 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的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处违法生产、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