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将用3年时间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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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00:3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法制办获悉,根据我省刚制定出台的《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我省将用3年时间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可领取养老保险金,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80元。 据介绍,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被征地农民的数量不断增多。为给被征地农民提供稳定的生活来源和可靠的基本生活保障,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省劳动和社会
根据规定,享受这一政策的对象原则上为城市(含建制镇)规划区内,经国务院或省政府依法批准征地后,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农用地的农业人口。城市(含建制镇)规划区外,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征收或征用后,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或人均耕地不足0.3亩、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自愿调剂后,不再占有农用地且当地政府无法给予异地移民安置的农业人口,也列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对象。 据了解,《意见》出台前,我省在芜湖、马鞍山两市试点,对辖区内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障范围。芜湖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领取110元养老补贴,财政部门先期投入500万元作为统筹账户的启动资金。马鞍山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每月发基础保障金120元。从试点运行情况看,总体效果十分良好,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应。 (何远国 黄显鸿 石红彦) (来源:江淮晨报) | |||||||||